三门峡水利管理局诉郑州市配套建设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引:3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房屋买卖合同; 配套建设; 出卖人; 买卖合同纠纷; 合同约定; 房产交易; 买受人; 三门峡水利枢纽;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受偿; 工程价款; 郑州市;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收取了买受人支付的大部分款项后,不能以房屋的工程价款需优先受偿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向房屋买受人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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