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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的器官与“享受”的器官——中西方论审美感官
被引:2
作者
:
王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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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dex:
0
王旭晓
机构
:
来源
:
思想战线
|
1991年
/ 03期
关键词
:
审美感官;
审美活动;
五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学家;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本文认为:西方美学认为只有人的视觉和听觉才属于审美感官,因为它们是“思维”的器官;而中国传统美学却认为味、嗅、触、听、视五觉都为审美感官,因为它们应是“享受”的器官,且特别重视为西方美学家所贬斥的味觉的作用。对审美感官的划分,乃是以中西方对美和审美的看法为根本依据的,其中更包含着中西方哲学和社会文化方面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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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4 / 41
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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