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器官与“享受”的器官——中西方论审美感官

被引:2
作者
王旭晓
机构
关键词
审美感官; 审美活动; 五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学家;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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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认为:西方美学认为只有人的视觉和听觉才属于审美感官,因为它们是“思维”的器官;而中国传统美学却认为味、嗅、触、听、视五觉都为审美感官,因为它们应是“享受”的器官,且特别重视为西方美学家所贬斥的味觉的作用。对审美感官的划分,乃是以中西方对美和审美的看法为根本依据的,其中更包含着中西方哲学和社会文化方面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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