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法理研判

被引:48
作者
龙宗智
机构
[1] 四川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聂树斌; 刑事再审; 证据构造; 有错必纠; 司法公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聂树斌案原审判决建立在"以口供为中心的两面印证式"证据构造基础上,虽缺乏供同一认定的关键物证,但仍属裁判有据。王书金自认真凶这一新证据出现,动摇了原证据构造。虽然其供述存在矛盾,导致"事实真伪不明",但对王为真凶、聂案错判仍存合理怀疑。裁判单位应当与时俱进,从"有错才纠"走向"有疑即纠",以彰显新的政法理念,回应社会质疑。可采用专家咨询方式帮助判断并分担社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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