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中的杠杆原则

被引:1
作者
姚保松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主市场; 附属市场; 杠杆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企业可以利用主市场上的地位,取得附属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从而将支配地位从一个市场上扩大到另一市场。为限制这种行为的发生,竞争机构在评价市场竞争状况以及企业在该市场上的地位时,不得不考虑到相邻市场上的竞争状况,以及相邻市场间的影响,才能认定企业行为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这就是反垄断法中的杠杆原则。在我国反垄断法已经颁布的背景下,有必要通过研究杠杆原则,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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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经济全球化下竞争法的新发展[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王晓晔主编, 2005
  • [2] Spectrum Sports,Inc.v.Mcquillan .2 113Ct.884 .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