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资源保护的主体及其行为逻辑分析

被引:8
作者
高明
机构
[1] 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关键词
农业; 水资源保护; 主体行为;
D O I
10.13968/j.cnki.1009-9107.2010.02.018
中图分类号
F323.2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由于农业水资源产权界定难度很大,大多数农业水资源属于公共池塘资源,具有使用非排他性和消费竞争性,容易产生"拥挤性"使用,造成"公共地悲剧",因此,保护农业水资源必须进行集体合作;然而,由于保护主体多样,每一主体的地位和关注目标不同,在保护水资源中的成本和收益也不相同,从而构成了主体行为动因与逻辑的复杂性;本文从宏观主体-中央政府、中观主体-地方政府、微观主体-农户三个层面分析各自的利益取向和行为逻辑;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保护农业水资源的激励对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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