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作为方法论的范式解释

被引:2
作者
汉斯·兰克
王伟
王宏
机构
[1] 卡尔斯鲁厄大学
[2]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3]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德国卡尔斯鲁厄
[4] 陕西西安
关键词
范式; 范式解释; 解释级别;
D O I
10.15896/j.xjtuskxb.2004.01.011
中图分类号
B15 [现代哲学];
学科分类号
010103 ;
摘要
任何一种知识、认识、感觉和行为都要靠"范式"的(再)启动来形成。任何解释都是范式的运用。从认识论上来说,各种范式都是一些具有"结构"的应用模式,在心理学和神经学上,这些应用模式则是通过具有(协同和再)应用作用的神经元组合来协调、适应和"习得"的。从不变的、初始的不同"解释"到常规的、分类的和辩护性的解释,以及各种元解释,简述了解释的范式应用(即范式解释)的六个层次。构建性的范式解释是不可避免的。很多哲学问题都将必须沿着这些思路被重新表达、重新解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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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rame-System Theory. Minsky,M. In: Schank, R.C.-Nash-Weber, B. L. (Eds. ), Theoretical Issues in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 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