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标的新论

被引:7
作者
薛孝东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院上海
关键词
合同解除; 原始性权利义务; 救济性权利义务; 合同有效的独立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本文通过对当前合同解除制度的分析 ,认为 :合同的内容包括原始性权利义务和救济性权利义务。合同解除的是合同中的原始性权利义务 ,不涉及救济性权利义务。另外 ,合同一经生效 ,除有特定原因 ,将永续存在 ,成为权利义务变动之法律依据 ;合同解除后 ,合同依然有效存在 ,作为违约救济的依据。
引用
收藏
页码:94 / 98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新合同法原理.[M].郭明瑞;房绍坤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  
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M].林诚二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  
债法总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4]  
合同法释解与适用.[M].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编著;.新华出版社.1999,
[5]  
合同法.[M].崔建远著;.法律出版社.1998,
[6]  
合同责任研究.[M].崔建远著;.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