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及展开——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

被引:52
作者
陆旭
机构
[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理念;
D O I
10.16224/j.cnki.cn33-1343/d.2015.06.007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提供服务行为对网络犯罪的实施起着重要作用,《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该类主体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行为及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帮助行为入罪的规定,不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充足的刑法理论依据。但立法规定还应从明确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同时增设资格刑,并激活禁止令在网络犯罪中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在"双层社会"的背景下,应及时更新刑法理念,保持刑法的适应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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