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文本中作为人权限制理由的四个利益范畴之关系

被引:12
作者
刘连泰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共利益; 国家利益; 社会利益; 集体利益;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6.04.004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我国宪法文本中依次出现了四个限制人权的理由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是公共利益的形式表达,社会利益是公共利益的实质表达,集体利益是公共利益的除外形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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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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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律与道德.[M].[美]罗斯科·庞德(RoscoePound)著;陈林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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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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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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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法理学.[M].(美)E.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著;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