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选择权利和提高可行能力:新农村建设中新型农民培养的核心

被引:6
作者
李丙金 [1 ,2 ]
徐璋勇 [1 ,2 ]
机构
[1] 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2]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新型农民; 选择权利; 可行能力;
D O I
10.16152/j.cnki.xdxbsk.2012.06.026
中图分类号
F323.6 [农业劳动力与农业人口];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3 ; 0202 ;
摘要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培养新型农民,而新型农民培养的实质在于通过制度和立法扩大农民的选择权利、提高农民的可行能力保障农民的权益。通过对选择权利和可行能力的界定,市场经济中新型农民基本特征的分析,提出了培养具有自主选择权利和可行能力的新型农民的主要途径,旨在为政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新农村建设政策与措施提供参考。
引用
收藏
页码:92 / 95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J].
林毅夫 .
世纪桥, 2006, (04) :65-66
[2]  
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孙立平著, 2003
[3]  
以自由看待发展[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印]阿马蒂亚·森(AmartyaSen)著, 2002
[4]  
贫困与饥荒[M]. 商务印书馆 , (印)阿马蒂亚·森(AmartyaSen)著,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