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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用好留置措施
被引:1
作者
:
郑宇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委
北京市通州区纪委
北京市通州区监委
北京市通州区委
郑宇
[
1
,
2
,
3
]
机构
:
[1]
北京市通州区委
[2]
北京市通州区纪委
[3]
北京市通州区监委
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
|
2018年
/ 11期
关键词
:
反腐败工作;
通州区;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科分类号
:
0308 ;
摘要
:
<正>"被告人李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去年6月12日,随着一声法锤落下,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该区永乐店镇财政所原出纳李某作出判决,李某当庭认罪,并表示不上诉。这不是一起普通案件,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北京市通州区纪委监委调查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是北京市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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