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刑法保护新探——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被引:9
作者
杨燮蛟
张怡静
机构
[1]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个人信息保护; 《刑法修正案(九)》;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大数据时代,侵犯信息犯罪的主体扩容、种类增多、方式多元,使得原有刑事法律无法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良好规制,在此背景下《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进行了相关修改和完善。但是从刑事立法的角度看对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仍有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必要,以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切身利益与社会信息安全秩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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