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犯罪与刑法应对

被引:1
作者
郭旨龙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微博空间; 罪名体系; 定量标准; 刑法策略;
D O I
10.16478/j.cnki.jbjpc.2014.04.024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微博犯罪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其中微博作为犯罪对象依然可能,作为犯罪工具最为常见,作为犯罪空间正当其时。微博犯罪的对应罪名体系依据行为性质分为三大类型,内容行为、图利行为和其他行为分别对应数个罪名,各自适用情况有所不同;对微博犯罪具体适用何罪应当重视罪状中的"关键词"扩容,发展其立案追诉标准。未来需要根据微博犯罪罪名、定性和定量三方面的反思对其刑法策略进行系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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