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被引:3
作者
机构
[1] 农业部
[2] 卫生部
[3] 财政部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人民政府; 健康水平; 经办机构; 合作医疗基金; 农村卫生工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1 [医疗服务制度];
学科分类号
1004 ; 120402 ;
摘要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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