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执法中陷阱证据的可采性认定及规制——由“钓鱼执法”引发的证据能力理论探究

被引:3
作者
田冰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行政执法; 钓鱼执法; 陷阱证据; 可采性; 规制;
D O I
10.16478/j.cnki.jbjpc.2010.01.022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6 ;
摘要
近年来在我国的行政执法实践中,通过"钓鱼执法"、"陷阱取证"等手段获得的陷阱证据被大量运用,它作为一种有效的执法证据手段,具有不可替代的使用价值。然而由于这种取证方式的特殊性质,也为其带来种种弊端,陷阱证据的可采性也被打上了问号。加之我国立法缺乏明确的规定,陷阱证据的可采性认定在理论和实务两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必须尽快对陷阱证据进行立法及规制,使其走向法制化、明确化、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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