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构想

被引:5
作者
吕德厚
何剑英
郑春艳
机构
[1] 吉林市林业局
关键词
生态林; 生态效益; 防护林; 人工林; 森林生态服务; 林业部门; 补偿费; 育林费; 森林培育; 松花湖; 丰满水库; 森林资源再生产; 育林基金;
D O I
10.16115/j.cnki.issn.1005-7129.1993.03.016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改革森林生态效益无偿利用的现行体制,建立森林经营者向森林生态效益利用者收费,用于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补偿机制,是理顺林业与其它相关产业关系,解除营林资金困扰,保障林业正常发展的重要途径。现结合吉林市的实际情况,对这一问题加以研讨。问题的提出吉林市森林生态效益一直被无偿利用,由此引发以下两个问题。一个是断绝了培育森林资源的资金来源,使经营者失去生产和生活的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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