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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营利组织的税法地位
被引:12
作者
:
徐孟洲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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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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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徐孟洲
侯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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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侯作前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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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不详
机构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北京
[3]
山东泰安
来源
: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4年
/ 03期
关键词
:
非营利组织;
免税;
社会国家;
税收公平;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22 [税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3 ;
摘要
:
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特别是税法地位还有待进一步明确。非营利组织的税法地位是由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社会国家和税收的基本原则决定的,有着深刻的法理基础。从比较法的分析看,各国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免税资格、减税资格和纳税资格等问题的规定虽有不同,但也有相当多的共同规定和相同的发展趋势。我国在非营利组织的税法地位这一重要问题上,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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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8 / 73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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