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及其对我国《网络安全法》的启示

被引:11
作者
刘山泉
机构
[1] 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处
关键词
安全法; 信息基础设施; 联邦; 国家结构; 德国; 网络安全审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2015年7月6日,我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草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作出专门规定并要求重点保护,成为立法亮点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本文对新近出台的德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进行介绍分析,为我国网络安全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借鉴。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概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是指保障电力、电信、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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