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论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与民事诈欺行为的界限
被引:25
作者
:
熊选国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熊选国
机构
:
来源
:
法学评论
|
1990年
/ 01期
关键词
:
行为人;
履约能力;
非法所有;
签订合同;
民事诈欺;
诈骗罪;
侵犯财产罪;
他人财物;
D O I
:
10.13415/j.cnki.fxpl.1990.01.008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以下简称为合同诈骗罪),是当前较为多见的经济犯罪形式。这类犯罪往往与民事诈欺行为引起的合同纠纷交织在一起,不易区分。本文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就如何区分二者的界限进行探讨。一、合同诈骗罪与民事诈欺行为的异同点民事诈欺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故意地以不真实的情况为真实的表思表示,使他人陷于错误,从而达到发生、变更和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合同诈骗
引用
收藏
页码:44 / 49
页数:6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