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法律史研究中的“类型学”方法——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另一种思路

被引:48
作者
陈景良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
关键词
“类型学”; 马克思·韦伯; 中国文化的内在理路;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4.05.018
中图分类号
D90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060207 ;
摘要
以“类型学”的方法研究中国法律史固然使中国的法律传统之异质性得到了彰显 ,但与此同时 ,中国法律传统中的鲜活个性与时代特征也常常因此而受遮蔽。当我们以尊重的态度使用马克思·韦伯的“类型学”方法时 ,还要对此种方法保持警醒。从中国文化的内在理路理解法律史与中国法律传统 ,在当前的学界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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