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与反垄断执法二元共治

被引:5
作者
许恋天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法制研究中心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行业监管; 反垄断; 二元共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24.6 [电子贸易、网上贸易]; F832.1 [金融、银行体制];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1 ;
摘要
以金融监管为唯一手段的一元治理模式面临困境,致使互联网金融要么无法有效适用传统金融监管体制而陷入"治乱循环",要么被迫自行剥离原有的普惠属性,剩余较为成熟的部分业务融入传统金融,进而失去业态特性。互联网金融治理不宜追寻一劳永逸的监管模式,而应转向行业监管与垄断规制并重的治理路径。"二元共治"的基础在于,行业监管与竞争规制具有目标趋同性和手段互补性。"二元共治"模式的具体实施,重在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与反垄断执法间的权力配置、协调方式及治理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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