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9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赞成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和修正案草案,普遍认为:修正案草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普遍反映,修正案草案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法与讲政治的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凝聚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集体智慧,立意高远,内涵深刻,顺乎民意,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说是我国宪政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们在充分肯定修正案草案的同时,有些代表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建议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