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有机结合

被引:13
作者
王继军
李建人
机构
关键词
经济法体系,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1999.01.013
中图分类号
D922.29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经济法体系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个亚体系组成。资本主义经济法律体系中,市场规制法律体系形成于私人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宏观调控法律体系形成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前苏联、东欧没能建立起完整的经济法体系。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宏观调控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1992年后,市场规制法律体系也逐步形成。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在产生顺序、解决问题、功能作用、调整性质、调整原则及调整内容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差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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