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5 条
上海市实施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与相关补偿政策研究
被引:18
作者:
金春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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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蕾
[1
]
贺黎明
[2
]
赵靓
[1
]
荆丽梅
[3
]
机构:
[1] 上海市卫生局
[2]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
关键词:
医疗机构;
药品加价率;
零差率;
补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95 [药事组织];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目标:实证研究药品加价率下降后,医院经济运行及医药费用的变化,并提出实行药品零差率相关补偿政策。资料与方法:对上海市医疗机构2003—2008年财务报表数据(含复旦附属医疗机构)进行定量分析。结果:实证研究表明,2006年实施控制药品加价率政策后,上海市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从33%下降至17%;药品收入仍然是医疗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随着药品收支结余的减少,有37%的医疗机构出现了亏损;医药费用并没有因药品加价率的降低而减少;若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上海市医疗机构每年所需补偿约30亿元;经测算,不同补偿渠道的补偿结果将会对患者医药费用产生不同影响。建议: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应采用综合补偿模式,通过政府财政出一点、医疗保险分担一点、药事服务收费补一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一点,建立医疗机构主动合理控制药品费用的长效机制,既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行,又减轻患者就医的经济负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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