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益位阶研究

被引:5
作者
袁曾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
关键词
人工智能法益; 有限法律人格; 比例原则; 法律主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摘要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已经对人类社会的整体结构造成了冲击,但现行法律规范缺少对于人工智能领域的统一价值标准,有必要针对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尤其是人工智能法益做出准确的价值位阶判断。价值判断的核心理念是梳理人工智能法益位阶顺序,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以人为本,人工智能的发展必须适用服务于人类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并基于此设计法律伦理框架。该框架包括承认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对人工智能法益设定原则性的法益阈值范围,明确具体案件裁判适用的个案利益判断原则、比例原则,引入阿列克西比例原则,在法律无法穷尽列举法益的情形下,对人工智能案件的法律适用提供理论证成。法律以实现利益与解决利益的冲突为核心,在确保人类整体利益和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之间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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