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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与政府的规制角色
被引:2
作者
:
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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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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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谢地
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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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陈萍
机构
:
[1]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来源
:
江汉论坛
|
2008年
/ 06期
关键词
:
主要矛盾;
转型;
政府规制;
和谐社会;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61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
0305 ;
030503 ;
摘要
:
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介于从私人产品供求矛盾向公共产品供求矛盾转型的时期,要求政府应该而且必须有所作为。有效的政府规制是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应该看到,一个社会和谐与否,为什么建设和谐社会以及怎样建设和谐社会,都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执政的理念和政策取向密切相关。因此,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该且必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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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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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政府规制经济学.[M].谢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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