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实行为的功能及法制化探析

被引:4
作者
柳砚涛 [1 ]
刘瑞芳 [2 ]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2]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关键词
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行为; 功能; 法制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行为过程由行政行为、准行政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组成,事实行为在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和实施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辅助作用。从完善行政行为理论体系和保障权利的角度出发,应将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行为的范畴并加强事实行为的法制化进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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