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立法和行政法治——以全国人大常委会“调整法律实施”为切入点

被引:16
作者
徐亚文
刘洪彬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由贸易试验区; 调整法律实施; 立法法治; 行政法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不属于"暂停法律实施",而属于法律修改活动,是新一轮改革开放条件下立法机关授权立法的前提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调整法律实施"的权力具有宪法根据,是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认可、制定、修改、补偿、解释、废止法律平行的一种新型的立法权力表现形式。在新一轮改革开放过程中,要尊重既有的法律秩序,充分运用全国人大调整法律实施的权力,规范国务院的授权立法,鼓励地方政府先行先试,规范法律用语,使改革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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