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九城市2046例男同性爱者与艾滋病相关状况调查概况

被引:27
作者
张北川 [1 ]
李秀芳 [1 ]
储全胜 [2 ]
汪宁 [3 ]
汪兆国 [2 ]
周生建 [4 ]
童传良 [5 ]
张敬东 [6 ]
管文辉 [7 ]
崔兆麟 [8 ]
王夏 [9 ]
机构
[1]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性健康中心
[2]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重庆市渝中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中心
[5]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生殖保健指导中心
[6]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键词
男同性爱者; 生存状况; 艾滋病; 公共政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3 [卫生宣传教育];
学科分类号
1004 ; 120402 ;
摘要
目的:通过对男同性爱者一般心理—行为状况等的了解,为制定对该人群与艾滋病相关的公共政策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定向抽样("滚雪球")法,对东北、西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9城市2046例男同性爱者同步开展横断面匿名问卷调查,使用SPSS11.0进行统计分析。结果:51.1%(曾)因同性爱性取向感到很痛苦。55.6%认为性取向暴露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加害者首先来自家庭,其次是"单位"和一般人。因性取向或有关活动,15.2%遭受过异性爱者伤害,29.8%遭受过其他男同性爱者伤害。20.3%有过强烈自杀念头,9.4%有过自杀行为。68.7%希望国家立法承认同性婚姻。未在婚者中,30.6%确定未来独身,79.7%希望(过)与同性的固定专一性伴生活,44.1%希望生育,31.2%与女性性交过。在婚者结婚的最重要原因:53.8%是为满足父母愿望,13.4%是为证明自己"正常",56.7%认为社会宽容自己就不会结婚,仅有11.2%把性取向告知过配偶。结论:需要积极通过反歧视宣传和立法手段等加强对性取向少数人群的权益尊重与保障,进而促进艾滋病防控等工作和社会和谐。
引用
收藏
页码:6 / 10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同性爱、艾滋政治与人权建设 [J].
张北川 .
中国性科学, 2004, (05) :35-37
[2]  
性医学[M]. 人民卫生出版社 , 徐晓阳, 2007
[3]  
社群主义[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俞可平著, 2005
[4]  
艾滋病防治政策干部读本[M].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 靳薇主编,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