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理论思考

被引:19
作者
余梦秋 [1 ]
陈家泽 [2 ]
机构
[1]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 不详
关键词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权; 长久不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实施以确权颁证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改革,并且维持这一土地关系"长久不变",是破解"三农难题"在重点领域的基础性制度变迁,而固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则是推行这一土地关系"长久不变"的逻辑前提。家庭承包制在财产权结构上对不同成员权的包容性,决定了以新增人口来持续调整土地这一绝对平均主义的伪公平性。固化成员权不仅是建立排他性农民家庭土地财产权的基础,而且还需要在固化成员权过程中充分表达农民主体意志,实行用手投票的公共选择,完善村级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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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 [1] 产权的经济分析[M]. 上海人民出版社 , (美)Y.巴泽尔(YofamBarzel)著,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