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知识产权保护及中国出版业

被引:3
作者
李顺德
机构
[1] 不详
[2] 中国社会科学院
[3] 不详
关键词
伯尔尼公约; 罗马公约; 录音制品; 视听资料; WTO; 著作权法; 版权法; 知识产权法; 版权保护; 法律保护; 出版业; 知识产权保护;
D O I
10.19393/j.cnki.cn11-1537/g2.1999.08.003
中图分类号
G23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摘要
90年代以来,国外出现了“版权产业”的提法。美国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将版权产业分为四类,其中最主要的是“核心版权产业”,即创造、复制和传播有版权的作品和受版权保护的物质产品的产业,出版业是“核心版权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据IIPA的统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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