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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法的主体结构
被引:13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江国青
机构
:
[1]
外交学院 副教授
来源
:
法学家
|
2003年
/ 05期
关键词
:
国际法主体;
国家;
国际组织;
非国家实体;
个人;
D O I
:
10.16094/j.cnki.1005-0221.2003.05.019
中图分类号
:
D99 [国际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
在国际法中,有关国际法主体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理论与实践,这是由于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所决定的。传统国际法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基本上是符合当时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实际情况的,但传统国际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殖民主义色彩。在当代国际法中,除了国家是国际法的最基本主体,各种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解放运动组织、以及其他某些非国家实体和个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和范围内,也具有一定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国际法主体结构的普遍性与多样性是当代国际法的一个主要特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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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44 / 149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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