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项目的层次管理结构——美国科技管理掠影

被引:1
作者
张国栋
机构
[1] 安徽省科委综合计划处
关键词
重大科技项目; 费米实验室;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国会; 国家实验室; 航天飞机; 联邦政府; 管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327.12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美国是一个经济大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8万美元。美国又是一个科技大国,1996年研究与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1840亿美元,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2.5%。以如此巨额资金的支撑,将国家实验室、工业公司和大学科研机构等力量纳入国家科技管理的轨道,无疑是一个规模庞大、功能多元、结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通过对国会、联邦政府部门以及公司、国家实验室的访问,其重大科技项目层次管理结构可略见一斑。 一、重大科技项目计划通过国会成为法律 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政体中,国会是强有力的一极。联邦政府各部门、各机构每年必须将其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以“法案”报国会审议,国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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