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近美国对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机制态度的转变——以NAFTA为例

被引:2
作者
李万强
机构
[1] 西北政法学院国际法系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4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D996.4 [国际投资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研究"主权淡化论者"的两面性有助于更好地维护经济主权原则。在以往同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美国从资本输出国的角度极力主张扩大对本国投资者的保护,极力限制缔约对方国家主权的行使。然而,在NAFTA体制内,美国作为资本输入国面临的投资仲裁压力日益显现。为此,美国在NAFTA体制内开始强调从资本输入国的立场上考虑保护本国利益,并从"事前"、"事中"保护东道国权益设置了若干"机关"。以往被美国视为"不合时宜"的发展中国家的主张,反而被美国用来质疑NA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合理性。美国对国际投资仲裁态度的转变有力地表明了"主权淡化论"的虚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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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 [1] ICSID仲裁机制研究.[M].李万强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