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研究

被引:21
作者
张斌
刘柏惠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关键词
社会保险费; 征收体制; 征收率; 全责征收;
D O I
10.19376/j.cnki.cn11-1011/f.2017.12.003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F842.6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鉴于当前社会保险名义缴费率已无提高空间,在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下,通过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提高征收率,从而弥合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流程与个人所得税高度一致,地税机关作为专门征收机构具有组织、信息、服务、执法等方面的优势,由其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能够在提高征收率的同时,降低行政成本和遵从成本,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完善,也能为降低名义费率创造条件。从国际上看,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也是被普遍认可的发展趋势。以地税机关全责征收为基础的"四位一体"的征收体系应该成为下一步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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