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1987年3月10~18日在里昂召开的IARC专家工作组会上,对628种物质对人的致癌性进行了全面评价。这些物质在IARC关于评价化学物对人致癌危险性的专题报告第1~42卷中曾予评价,这次会议确认以下50种(类)物质或生产过程对人致癌。黄曲霉毒素、铅生产、4-氨基联苯、含非那西汀的止痛合剂、砷和砷化合物、石棉、金胺生产、硫唑嘌呤、苯、联苯胺、含烟草的槟榔咀嚼物、N,N-双(2-氯乙基)-2-萘胺、双氯甲醚和氯甲甲醚(工业用)、靴、鞋制造和修理;马利兰(白消安、麦里浪)、苯丁酸氮芥(瘤可宁)、1-(2-氯乙基)-3-(4-甲基环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