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权威与司法改革

被引:27
作者
贺日开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权威; 司法不公; 执行难; 司法腐败; 地方保护主义; 司法独立; 法官独立; 法官身份独立; 外部独立; 内部独立;
D O I
10.13415/j.cnki.fxpl.1999.05.001
中图分类号
D91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司法权威来源于判决公正和公正的判决得以执行,而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司法不公和执行难的病症,其直接原因是司法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根子却在于现行司法体制的防腐蚀和抗干扰能力太弱。为此,必须进行司法改革,在清除司法腐败和强化、完善外部监督的同时,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防腐蚀抗干扰能力强的新体制———司法独立体制。围绕法官独立这一核心,确立法官身份独立、法院集体外部独立和法官在法院内部独立,以多种措施保障此三项独立的实现。改革现行不科学的法院运行机制、法官任免方式以及审判委员会制度,将法院的“人权”“财权”统归中央行使, 以实现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重振法律权威的司法改革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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