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法的价值与我国相关法制的完善

被引:5
作者
杨震 [1 ]
郭毅 [2 ]
机构
[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
关键词
信息公开; 完善; 救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机关将政府信息依法向社会有效公布使公众知晓的行为。它有着推进行政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贯彻人民主权、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反腐败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简要地介绍了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作者采用比较法的方法着重对本条例的缺失提出了较为详细的建议:立法层次要提高、申请人的范围要扩大、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要明确,监督与救济机制要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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