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信息隐私的保护问题研究

被引:42
作者
李延舜 [1 ,2 ]
机构
[1]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 隐私权; 行业自律; 惩罚性赔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和利用以及无处不在的数据监控给公民的信息隐私带来巨大威胁,而传统隐私权法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潮流。在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成为潮流的今天,必须谨慎地设计信息隐私保护的路径,以期达到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的平衡。信息隐私的保护路径可分为三种:就技术与激励路径而言,无论是到期日设计、电子管家软件,还是限制识别能力的技术,都旨在实现将信息隐私侵权消灭在萌芽状态;就行业自律而言,其既能有效填充法律的空白地带,又能将信息隐私保护具体化、标准化,同时还带来社会"软强制";就权利构建路径而言,信息性隐私权保护在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必须作出相应调整,以便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隐私保护相适应。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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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7 / 73+124 +124
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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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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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M].迈耶-舍恩伯格.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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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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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权研究.[M].徐显明; 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
[7]  
欧洲数据保护法.[M].(德) 库勒; 著.法律出版社.2008,
[8]  
法理学.[M].(美) 庞德; 著.法律出版社.2007,
[9]  
民法导论.[M].(德) 施瓦布; 著.法律出版社.2006,
[10]  
美国隐私法.[M].()阿丽塔·L.艾伦(AnitaL.Allen);()理查德·C.托克音顿(RichardC.Turkington)著;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