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与专利法的分野

被引:19
作者
郭禾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外观设计; 专利法; 立法模式; 修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2 [专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专利法将外观设计纳入其保护范围。但由于外观设计不同于技术方案,因此其授权条件、侵权认定标准等诸多方面都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同。在同一部法律中分别调整性质不同的两类对象、适用不同的判断标准,导致法律实施中产生了一些不协调的问题。运用知识产权法的一些基本规则对外观设计的属性进行分析,进而认为外观设计制度的最佳立法模式还是单独立法。我国专利法正在进行第四次修订,作为一种过渡方式,可以先在专利法中独立设编,以便今后制定专门法。
引用
收藏
页码:9 / 13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论外观设计专利性判断主体——一般消费者的能力 [J].
钱亦俊 .
知识产权, 2011, (08) :37-42
[2]   试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立足点 [J].
吴观乐 .
知识产权, 2004, (01) :14-19
[3]  
包豪斯理想[M]. 山东画报出版社 , (美) 斯莫克, 2009
[4]  
中国专利法的孕育与诞生[M]. 知识产权出版社 , 赵元果编著, 2003
[5]  
专利法教程[M]. 法律出版社 , 汤宗舜著, 1996
[6]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指导[M]. 专利文献出版社 , 刘桂荣著, 1993
[7]  
法学基础理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沈宗灵主编, 1988
[8]  
国语·周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