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接受外商直接投资以来已接近20年。春华秋实,硕果累累。按照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定义,评价海外直接投资对被投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四个标准: —伴随着投资而出现的经济增长与雇佣; —由此而带动投入品需求的增加、工资和收益的分配、税收增加等第二层次的乘数效应; —技术与经营管理的转让,经训练而提高的劳动生产率,以及随之而来的竞争力和售价提高; —出口创汇等外部效果。 依照上述四条标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本文中,作者着重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地区经济增长,以及对各地区出口增长所起的作用。分析的结果警示我们:要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必须加大中西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