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是政府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主要由建设系统各职能部门通过行政审批的方式实现。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必须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效率与公平、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2004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不仅是建设系统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更高要求。本研究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秉承关注公共利益的同时提高行政效率的公共管理理念,对建设系统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剖析,建议进行以审批“一站式”服务模式为主的系统改革,包括确定行政审批直接服务与辅助服务范围,以及规范审批责任监督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