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知情同意原则的适用困境与破局思路

被引:25
作者
郭旨龙
李文慧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
关键词
知情同意原则; 个人信息保护; 规范结构; 平台治理; 技术嵌入;
D O I
10.19350/j.cnki.fzsh.2021.01.003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数字化时代信息的爆炸性增长使得数据控制者和数据处理者更加难以获得有效的同意,个人信息的公共属性削弱了个人控制其信息的能力。知情同意原则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帝王原则其本身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在信息处理者与个人不对等的关系中,权利人的同意是对于信息处理者最好的限制,适用的困难不能作为动摇制度架构的理由。通过考察知情同意原则的形成过程,归纳知情同意原则的规范结构,进一步分析知情同意原则中国化过程中的嬗变、存在的问题,以及大数据对知情同意原则适用造成的具体冲击,在此基础上可以提出上述双重困境之下知情同意原则可能的破局思路。其一,在法律层面确立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告知+实质同意+同意例外和撤回"的规范结构;其二,可以参考互联网领域的多元规制理论,充分发挥平台治理的能动作用,引入风险评估机制等多元路径,以知情同意原则为基点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综合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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