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与Seminar教学法综合运用于法学本科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被引:51
作者
刘荣
机构
[1] 山西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Seminar教学法; 法学本科教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案例教学是现代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但源于哈佛的传统案例,在许多方面并不适应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适合我国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模式亟待重新构建。Seminar教学法由于其独特的实践价值,被西方高校普遍适用。将Seminar教学引入案例教学对于构建法学教学新模式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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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探析 [J].
韩登池 .
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 (05) :19-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