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来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证据

被引:78
作者
沈璐 [1 ]
廖显春 [2 ]
机构
[1] 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
[2] 山东龙山绿色经济研究中心、济南大学商学院与绿色发展研究院
关键词
绿色金融; 企业社会责任; 政策效应;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D O I
10.16529/j.cnki.11-4613/f.2020.10.007
中图分类号
F832.51 []; F270 [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X196 [环境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2 ; 0201 ; 020106 ;
摘要
本文利用2017年国务院批准试点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作为准自然实验,选取2015-2018年A股上市重污染企业为样本,使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发现,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能倒逼重污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环境社会责任,且该影响主要集中在非国有、未持股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的企业中。作用机制检验表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立主要通过加强重污染企业的融资约束倒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且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缓解融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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