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的价值理念和立法目的

被引:13
作者
高利红
机构
[1] 不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
[3] 不详
关键词
环境资源法; 价值理念; 立法目的;
D O I
10.16493/j.cnki.42-1627/c.2005.03.013
中图分类号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价值理念是环境资源法学的核心理论问题,而立法目的是立法者对环境资源法所要追求的价值的最直接、最明确的表达。环境资源法立法目的的差异实质上是价值理念不同的表现。因此,将环境资源作为一个整体对待的环境资源法,其真正目的应该是保持生态系统整体的价值,而不是保护这一整体中某一部分的价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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