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多元化下的工会权利与职责

被引:9
作者
叶建勋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社会团体法人; 工会主体地位; 工会代表权; 工会权能; 集体合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特点之一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工会要维护职工的权益,必须具备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主体地位。所以,只有确立工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明确工会代表权,并确定其财产和机构组成,才能使工会行使各项权能,并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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