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制中主客体关系的平衡——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的分析

被引:6
作者
王春城
机构
[1] 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关键词
行政问责制; 问责主体; 问责客体; 委托—代理; 平衡;
D O I
10.16637/j.cnki.23-1360/d.2009.03.007
中图分类号
D035 [国家行政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行政问责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行政问责制的基本问题,二者关系的平衡对于行政问责制的整体运行效果至关重要。对行政问责主客体平衡问题的考察,可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展开,行政问责主客体间委托—代理关系的本质是行政问责主客体之间通过以行政责任为具体内容的政治契约或管理契约,在委托—代理式的良性互动中共同保证行政责任有效实现的机制。正是公民—政府、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行政领导—一般公务员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失衡导致了行政问责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失衡。对此,可从规范问责主体与客体间委托—代理关系的思路出发,通过构建作为委托者的问责主体对于作为代理者的问责客体进行问责的有力依据、有效途径和有利环境,来实现行政问责主客体关系的平衡,进而促进行政问责制臻于完善。
引用
收藏
页码:1 / 5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从"新制"到"良制":我国行政问责的制度化 [J].
张创新 ;
赵蕾 .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5, (01) :112-117
[2]   从行政道德到依法问责——对于我国高官问责建制的若干思考 [J].
张创新 ;
赵蕾 .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 (10) :107-110
[3]  
行政管理学概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张国庆主编, 2000
[4]  
治理与善治[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俞可平主编, 2000
[5]   INCENTIVES IN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S [J].
SAPPINGTON, DEM .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1, 5 (02) :4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