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兼论对中国的启示

被引:8
作者
李杨 [1 ]
浦千里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养老保险; 名义账户; 现收现付; 基金积累; 统账结合;
D O I
10.15884/j.cnki.issn.1007-0672.2007.05.023
中图分类号
F842.62 [];
学科分类号
120404 ; 020204 ;
摘要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13年,但是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加剧以及经济增长放缓等原因,瑞典政府于1994年正式通过立法进行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结合中国国情可将此次改革归纳如下特点,包括立足一个理念、实现两个转换、建立三种机制、保持三个不变。同时对于正处于改革关键时期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无论从制度模式、激励机制以及转型成本分担等多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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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中的转制成本 [J].
李骏 .
改革与理论, 2003, (03) :29-31
[2]  
罗伯特·霍尔茨曼(RobertHolzmann),爱德华·帕尔默(EdwardPalmer)编,郑秉文[等]译.养老金改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