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伦理研究论纲

被引:31
作者
李晓岩 [1 ]
张家年 [1 ]
王丹 [2 ]
机构
[1] 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 淮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教育应用; 伦理旨趣; 伦理原则; 伦理实践;
D O I
10.13966/j.cnki.kfjyyj.2021.03.003
中图分类号
G434 [计算机化教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人工智能已成为影响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变量,其教育应用价值在获得认可的同时,也引起了伦理隐忧。教育伦理范畴视角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伦理的内涵,即教育教学过程中"人"与"人工智能"间的道德关系。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伦理旨趣在于"助",而助什么和如何助是研究的两个关键问题。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伦理原则应从教育主体维度展开,其中教育管理者需遵循权力规约原则,具体表现为数据收集的尊重原则、数据处理的理解原则和数据利用的边界原则;教师需遵循和谐共生原则,具体表现为人本原则、适度原则和关怀原则;学习者需遵循形塑自我原则,具体表现为良善原则、诚信原则和节制原则。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伦理实践过程应遵循从个体的伦理认知、伦理行为到社会的伦理制度,再到个体认知和行为伦理的轨迹,即由个体走向社会,又由社会反作用于个体的螺旋循环过程。但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的两种研究范畴——技术伦理和教育伦理杂糅交错,不利于伦理实践的开展,希冀跨学科学者能够专注于教育伦理范畴的研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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